近年来,宜昌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围绕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遵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全市同步推进了城乡社会化基本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及时制定发展规划。2013年以来,宜昌市民政局与市规划部门联合制定《宜昌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根据《意见》要求,该局及时与规划部门协商,将发展社区养老院列入规划内容,为社区养老院预留2000个床位的规划。同时,在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中要求,各县市区优先设置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要求通过各种社会资本至少设置一所100张床位的老年病医院或护理院,提供老年护理、心理慰籍、临终关怀等服务。
二是切实落实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养老设施,只要达到了10张床位以上、达到基本的卫生和消防条件的,全部准入养老服务行业。在对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方面,提供审批优质服务、免费服务和准入前的咨询服务,市场主体对此项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全面落实了国家对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水、电、汽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并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财政补贴。2010年到2013年,宜昌城区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261.255万元,为入住机构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财政支付20多万元。
三是大力提供人才支撑。建立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在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和有条件的县市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护理专业 ,采取委培和定向招生的办法,培养大批养老护理专门人才,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市社会福利院作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培训基地,为全市的养老机构提供了优质的培训服务,全市所有福利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均可免费在市福利院参加培训。同时,市民政局联合人社等部门,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比赛,提升养老护理的业务素质。壮大养老志愿者队伍。组建以义工为主的养老服务队伍和由党团员、青年、学生等组成助老志愿者队伍,定期到困难老人家中开展慰问、服务,经常引导健康老人参与社会活动,使公益助老活动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互助养老服务队伍。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将低龄健康老人组织起来,利用同龄人容易沟通的优势,结成助老服务对子,就近为需要照顾的高龄老人提供互助照料。
四是统筹推进城乡互补。通过实施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在全市着力构建了具有宜昌特色的多层次、多形式社会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全面实施15个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国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达到了3300张,基本满足了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需求。大力扶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全市有社会办养老机构31家,床位3835张,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的老人,大多是高龄、失能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老人,社会办养老机构为这些困难老人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农村福利院达110家,床位10401张,农村五保对象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建成83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和日间照料床位达到350多张,2014年城区覆盖率达到80%。全面启动农村互助养老工作,建成30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互助式养老服务,2014年城区覆盖率达到50%。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56家,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17536张。(宜昌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