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对象
已经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2、办理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办理时间及程序
持证人员应在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到户口所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办理,经社区初审,县(市)、区就业局进行年检审核。
4、服务承诺
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和信息上报,区就业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年检审核。
咨询电话:
前进区就业局:8635145 向阳区就业局:8289234
东风区就业局:8391607 郊 区就业局:8563577
5、服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