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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佳木斯市: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日期:2014-10-20 0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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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办理机构:社保局各区分局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东风分局:0454-3986609
  向阳分局:0454-3986610
  前进分局:0454-3986612
  郊区分局:0454-3986616
  办理条件: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和参保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2寸照片1张;
  4、非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参保的,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向各区分局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全年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3、《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黑劳社发[2007]52号)。
  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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