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机构政策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对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的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11-06 14:35:5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对院校设立
  养老服务专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14】72号)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补助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二、申请补助程序
  (一)受理。申请补助院校分别向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一是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省级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二是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专业批件的复印件,三是近两个学年招录的养老服务专业学生花名册。
  (二)初审。省民政厅与财政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补助建议。
  (三)审定。将省民政厅和财政厅业务部门初审意见,报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四)公示。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的补助院校,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向有关院校下达补助资金。
  三、申办时限
  申办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的受理时限为:每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
  联系人:王善义,电话:(0531)86921692。
  附件: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省级补助申请表
  山东省民政厅
  2014年11月6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民〔2021〕21号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征求《山东省养老服务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1〕136号) 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18〕31号) 山东省民政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补贴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民函〔2011〕244号)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民[2002]31号)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 山东省老龄办、民政厅等部门 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鲁老办发〔2008〕42号)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全省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经机构申报、各市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确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基本服务制度、健全农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 山东省关于印发《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5〕28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