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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福建省:商转公流程

文章来源: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25 2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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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转公流程
  1、贷前咨询
  转贷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并领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其他贷款材料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2、转贷申请
  转贷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3、公积金中心审核
  公积金中心对转贷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同意转贷审批书,约定转贷具体时间。
  4、结清原商业贷款
  转贷申请人接通知后,按约定时间提前归还全部商业贷款余额,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
  ①自筹资金结清的: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贷款,由原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
  ②担保机构垫资结清的: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由担保机构垫资结清原商业性贷款,注销原抵押。
  5、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转贷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贷款,注销原抵押后,携带原商业贷款银行结清证明及原抵押注销证明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6、银行放款
  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7、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符合冲还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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