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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策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1-08 1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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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丹东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新政策已经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大对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的保障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惠民适用范围,加强风险控制,规范公积金管理。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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