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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衢州市: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文章来源: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1-29 10:10:1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你好。
  一、 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并且租房居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另外,还需根据下列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1、承租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和租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无自有住房证明原件、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证和房屋租 金合法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金额
  1、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两次申请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职工及其配偶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租房应付租金,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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