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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公积金贷后须知

文章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07 0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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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恭喜您已经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方便您日后的还款及办理其它相关业务,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并保留此须知:
  一、请您妥善保管《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还款。为保证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请您于贷款发放后的次月起,每月的20日前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扣款账户,我中心将于每月20日(含)以后统一扣款。如因还款不及时而造成的不良信用信息,将记入您的个人信用档案,对您以后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
  二、您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hysgjj.com/,查询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贷款归还等相关信息。
  三、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如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次月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及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业务:
  (一)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六个月的月还款额。如您的配偶在贷款申请时也在同一归集点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纳入其中。
  温馨提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当月您仍需正常还款,对冲还贷业务才能在次月启动。您的公积金余额必须大于3个月的月还款额,如不符合该条件,将会从您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扣款。因此请您密切关注您的贷款归还情况。
  (二) 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业务办理条件:
  1、无需办理按月对冲业务的,您本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超过2万加三个月月还款额。
  2、需同时办理按月对冲业务的,您本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超过2万加六个月月还款额。
  3、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部分本金业务,每一年度可申请办理一次;用现金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每次归还本金需2万元(含)以上,每一年度可申请办理一次。
  (三)申请办理需提供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需支取的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及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业务时需无逾期欠款,且一年内无三期以上逾期记录。
  五、如果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需正常还款一年以后。提前结清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6日-14日。
  六、按月对冲还贷、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业务在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同时签订《对冲还贷协议》、《衡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还本申请审批表》及《借款人贷后管理变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您正常还款一个月以后,次月办理对冲及部分还本业务,您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hysgjj.com/,查询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贷款归还等相关信息。
  如未签订的,可在正常还款一个月后的每月6日-14日携相关资料到中心营业部办理。
  咨询电话:8153311,827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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