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砀山县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拓宽养老服务资金筹集渠道,优先保障民生支出,足额配套民生工程资金,完善稳定持续的投入机制,初步建立了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城乡统筹适度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新增床位建设补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自建用房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经验收合格后,床位数达到50至199张的,每张给予500-1000元一次性财政补助;200张床位(含200张)以上的,其中1-199张每张给予1000元一次性财政补助,200张以上部分,每张给予2000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对租赁用房且可持续经营五年以上、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分5年每张床位每年给予财政补助200元。
二是建立社区服务补贴机制。各类日间照料中心、日托站、托老所、社区养(助)老服务站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的标准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给予500元一次性财政补助。
三是建立机构运营补贴机制。按实际入住人数(连续入住时间不少于3个月)和入住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贴。对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给予5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对象实际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元床位补贴。
四是大幅度提升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机制。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年187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由2013年每人每年的1700元提高到2400元。
五是建立普惠制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对全县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年补助20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年补助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400元,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50元,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打卡发放。
砀山县老龄办:胡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