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杭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何规定的?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3-10 15:09:0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杭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