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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范围扩大

文章来源:淄博市老龄办 作者:孟凡永 发布日期:2015-03-21 08: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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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市老龄办获悉,2013年市政府制定的《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进行了第4次调整充实。其中规定,市财政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老年人的长寿补贴,由各区县(含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根据实际财力情况确定发放数额,有条件的可将高龄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截至2015年2月,有博山区、周村区、高新区、高青县、沂源县、桓台县、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龄补贴范围扩大至80周岁以上。扩大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和范围。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逐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有效保障我市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孟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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