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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呼和浩特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4-10 0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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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简要说明  
行使依据  
数据报送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共阅览室
办事归属部门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
公开目录分类 主动公开
办事期限 材料齐全,4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呼市转往异地所需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 曾经转入呼市的需带转入资料);
二、异地转入呼市所需材料: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办事步骤 一、呼市转往异地所需材料: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曾经转入呼市的需带转入资料)在我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时先确认缴费起止年月,应缴纳至上年度末,有欠费时须由本人办理补费,而后去异地社保机构开具联系函,异地社保机构邮寄至我处后,最后由我处打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寄出,转移基金。

二、异地转入呼市所需材料:
(一).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同时带上手册;
(二).持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原件,来我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异地社保机构
(三).我处接收异地社保机构转移接续表和转移基金。
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 
相关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部门 呼和浩特市养老中心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大厦B座三楼大厅14窗口
办事电话 养老账户管理科:5181327
监督电话 518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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