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松阳县将社会养老服务补贴一类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智能、矢智、高龄老年人。到目前为止,已有857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占老年人口数的2.1%,2015年共发放补贴资金70.27万元。
社 会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分为三类:一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失能(智)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类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半失能(智)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中失能(智)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60周岁以上老年 人。三类对象: 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中失能(智)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上三类人员中已享受重度残疾人 托(安)养费用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社会养老服务补贴补助标准。一类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 补贴标准按当年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执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15000 元,其低保金计入养老服务补贴,不再另行发放;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二类对象补贴标准: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10000元; 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三类对象补贴标准: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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