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南通市:市区养老机构(含养老院)可申请安全达标改造专项补贴

文章来源: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14 14:50:0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为促进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工作,有效提高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市区养老机构实施安全达标奖补的通知》(通民发〔2014〕108号),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范围内现有养老机构(含养老院)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取得消防、卫生、环保、建设(房管)等部门的前置审批或验收证书、证明等;通过民政部门验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即可申请市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改造专项补贴。奖补标准为按照核定床位每张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改造专项补贴,核定床位数根据相关规定和实地核实情况确定。
  2015年7月5日前,凡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向各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1)《南通市市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改造专项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竣工消防验收备案;(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4)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5)环评报告书;(6)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鉴定报告。7月10日前,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对养老机构申报的材料,对照有关规定,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查看的方法进行初审,汇总报南通市民政局。7月15日前,南通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材料审核并实地查看后,市民政局向市财政局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市财政局经费审核会议审核同意后,下达补助资金。7月底前,各区财政局根据市民政、财政审批意见,连同区改造补贴资金拨付各养老机构。以后凡新设立的养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要求申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再享受安全达标财政补贴。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南通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