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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文章来源: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4-16 1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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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资料:

(1)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为: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资料:

(1)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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