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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多跑一次”(提取转移)事项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22 17: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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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提取

所需资料:

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二)购买商品房现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产权证;

4.契税完税证;

5.购房发票。

6.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三)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

3.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

4.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无法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楼栋分户价格表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四)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

3.缴纳房款凭证;

4.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五)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地产买卖契约;

3.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

4.契税完税证;

5.购房发票。

6.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7.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购房提取公积金。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 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4. 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6.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7.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合同;

3.本月或上月还款证明(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扣款证明)。

4. 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主借款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7.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偿还商贷或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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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四、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1)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 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4. 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6.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7.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8.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低保原因非销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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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五、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所需资料:

1.去世职工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

2.死亡证明(包括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等);

3.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须加盖公章);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6.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口簿等)。

7.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6.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7.书面申情书、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所需资料:

(一)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二)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4.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6.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7.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七、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是指遇到突发事件,使家庭发生大额支出费用并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

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大额支出费用发票;

4.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7.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因突发事件原因提取公积金。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八、出境定居的

所需资料:

1.护照;

2.出境定居证明或国内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

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需经国内公证机关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

3.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人无法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签约手续的,可提供公积金提取授权书资料。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5.授权书、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九、无房职工租住住房的

所需资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提取时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方式一:(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2)单身声明;(3)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空白或未婚);(4)房屋租赁合同;(5)租金缴纳证明。(6)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方式二:(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2)离婚证;(3)房屋租赁合同;(4)租金缴纳证明。(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方式三:(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2)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3)房屋租赁合同;(4)租金缴纳证明。(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提取时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方式一:(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2)单身声明;(3)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空白或未婚);(4)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5)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管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方式二:(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2)离婚证;(3)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管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方式三:(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2)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3)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管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3.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1)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管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5.单身声明、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6.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无房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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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2329

十、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是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病案首页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当期医疗费用发票(院外购药发票还须有医院处方);

5.其他相关资料:

(1)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7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重大疾病原因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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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2329

十一、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4.户口簿。

5.其他相关资料:

(1)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4. 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6.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7.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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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

4.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4. 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6.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7.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十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所需资料:

(一)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

3.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相关费用发票。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建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建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二)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3.户主的农业户口簿;

4.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

5.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

6.相关费用发票。

7.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建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建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

3.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

4.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修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修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7.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建房、大修住房原因提取公积金。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29

十四、系统内职工转移

所需资料:

1.转移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转入单位接收证明(需注明转入单位全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转移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转移职工的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时,账户应当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4.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进行账户转移且合并成一个账户。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人录入、存盘

办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十五、职工系统外转出

所需资料:

1.转出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转入单位所属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注明转入公积金中心全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转入单位全称、单位公积金帐号、职工姓名、个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号)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转出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转出职工的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应当为18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应当先由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出时,账户应当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当先由原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4.对于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当先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同一个单位公积金账户下,合并为一个公积金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出手续。

5.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委托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职工申报资料——经办岗录入——复核岗复核——转账

办理机构: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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