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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保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业务指南

文章来源: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19 09: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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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各管理部业务大厅。

申请条件:

1、必须是申请人或配偶在购买、建盖自住住房时,未用所抵押的房产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2、办理贷款时抵押的房产手续须符合签订贷款合同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可选择一次性偿还银行住房贷款及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两种方式,同一笔个人银行住房贷款,如果选择了一次性偿还的,今后将不能再选择按年偿还的方式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选择了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的,在能够一次性清偿该笔个人银行住房贷款前提下,可以选择一次性偿还来作为最后一次的提取;

提取额度:

1、一次性偿还银行住房贷款的,房屋产权人及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还款当日结清贷款本息所需金额;

2、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房屋产权人及配偶累计提取总额当年正常期次还款金额合计(不包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金额)。

所需资料

申请人在保山市工、建、农、中、农信社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

(一)一次性偿还保山本地银行住房住房贷款

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凭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复印件一份;

6、契税完税凭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银行打印的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章)原件一份。

(二)一次性偿还异地银行住房贷款:

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凭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复印件一份;

6、契税完税凭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按年偿还当期保山本地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复印件一份;

4、契税完税凭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银行打印的当期银行贷款已还款明细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一份。

再次申请时只需提供银行打印的当期银行贷款已还款明细清单(加盖银行章)。

注意事项:

1、同一笔个人银行住房贷款,如果选择了一次性偿还的,今后将不能再选择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的方式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选择了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的,在能够一次性清偿该笔个人银行住房贷款前提下,可以选择一次性偿还银行住房住房贷款的方式来作为最后一次提取。

2、职工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选择了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方式,则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只能选择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方式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只有双边能够同时提前一次性结清,才能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选择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方式,商业银行贷款部分选择一次性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方式来结清该笔组合贷款。

3、按年偿还当期银行住房贷款的可提取金额为当年正常期次还款金额合计,不包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金额。

提取流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

委托办理说明: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但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配偶、家庭同户成员、单位经办人代办;职工本人因失去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结婚证、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家庭同户成员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证明是家庭同户成员的户口本或者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同户成员的证明、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经过单位盖章证实的职工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医院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裁定书等)、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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