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筑公积金通字〔2015〕20号
关于贵阳市2015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通知
中心各部门:
根据《贵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细则》(筑公积金字〔2015〕39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市 201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通知如下:
根据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市场指导租金的平均价测算,本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提取上限标准为最高不得超过13400元。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文地址:贵阳市:关于贵阳市2015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5〕20号)
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3-01-03
杭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图文) 2022-12-19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2-12-19
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2-10-12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