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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2015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通知

文章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4-28 2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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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部门:

根据《贵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细则》(筑公积金字〔2015〕39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市 201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通知如下:

根据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市场指导租金的平均价测算,本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提取上限标准为最高不得超过13400元。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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