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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菏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菏泽市老年学学会关于继续做好省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菏政办字〔2015〕9号)

文章来源:菏泽市老龄委 发布日期:2015-05-04 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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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菏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菏泽市老年学学会关于继续做好省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菏泽市老年学学会《关于继续做好省“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关于继续做好省“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的意见
  菏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菏泽市老年学学会
  “银龄安康”工程是2009年由省老龄办、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在全省实施的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该工程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全省广大老年人的认可和社会的肯定。
  近年来,我市按照全省“银龄安康”工程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全市老年人参保率逐年提高,理赔人数逐年上升,有效地提高了老年群体应对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解决了老年人家庭及子女的后顾之忧。为继续稳步做好我市“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50多万人,老年群体基数大,“银龄安康”工程参保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养老压力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银龄安康”工程对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银龄安康”工程有序推进。
  二、促进多方参与。要充分发挥“银龄安康”工程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把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作为实施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争取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纳入财政扶持范围,通过财政购买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从基层、村(居)入手,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地做好宣传,增强群众信任度和主动投保意识。进一步推动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动员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老年人子女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捐赠意外伤害保险,促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服务保障。要树立“老年人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研究服务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各级老龄工作组织要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品质,认真、扎实、细致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满意度。要把做好理赔工作作为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点,作为树品牌、促亮点的关键环节抓实抓好,坚持从民所愿、为民谋利,对出险老人进行快捷、高效、公正的理赔。
  四、消除各类隐患。要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加强承保及理赔管理。各级保险部门把好承保对象入口关和理赔关,确保承保质量,减少出险后的争议。要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不能强制和摊派。在老年人办理投保时,要简化手续,尽快入保,避免在未落实手续前老年人发生意外产生纠纷;办理重新入保时要避免出现被保险人在两个保险年度交接期间发生意外产生纠纷。在办理理赔时,要细致、规范、快捷、高效,进一步提升“银龄安康”工程的公信度和吸引力。各县区老年学学会要开展相关调研,为稳步推进省“银龄安康”工程出谋划策,发挥积极作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菏泽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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