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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营口市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营人社〔2018〕31号)

文章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5-07 2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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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人社〔2018〕31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营口市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决定定期开展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离退休人员认证时间:每年度5月1日至7月31日。

遗属人员认证时间:每年度4月1日至30日,每年度10月1日至31日。

除上述时间之外,各社区及乡(镇)劳动保障所应持续开展此项工作,认证的离退休(遗属)人员可到相应的社区及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认证。

二、认证对象

已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遗属)人员。

三、认证方式

(一)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认证

离退休(遗属)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由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使用综合认证系统进行认证。若由于特殊原因认证不成功,由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填写认证表格(认证结束后将表格报送各社保分局),并以人工认证方式录入认证系统。

对于高龄、重病、行动不便等人员,由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上门采集信息,鼓励使用手机客户端进行认证。若由于特殊原因认证不成功,由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入户登记表》(认证结束后将表格报送各社保分局),并以人工认证方式录入认证系统。

(二)手机软件(app)认证

离退休(遗属)人员可于每年认证期间使用智能手机,通过“营口人社”手机app进行活体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即完成本年度资格认证,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要向离退休(遗属)人员提供基础指导。

四、认证结果处理

未参加本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离退休(遗属)人员,认证工作结束后将分批次停发养老金。

已停发待遇的离退休(遗属)人员仍可通过以上方式进行认证,完成认证后于次月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2、保证质量、落实责任。认证工作必须保质保量,市人社局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所协理员聘任依据。

3、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所,并做好相关工作。

六、执行时间

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页无正文)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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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网友 发表于 2021-06-14 09:29
1楼
辽宁省营口市遗属补助资格认证,在手机上怎么认证?以前在营口人社软件,今年4月,认证时不好使了,说用辽事通软件,可辽事通也没有认证入口呀,我该怎么办?希望明白的人可以告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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