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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5-27 10: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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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秦政函(2014)93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海港区老龄办积极谋划,做好调查摸底、领导审批及资金测算落实工作,并出台了海港区高龄津贴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区80-89周岁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基础上,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年满80-89周岁的城乡全体老年人,100周岁老年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300元。高龄津贴采取动态管理,每季度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海港区第一季度高龄津贴已全部落实,共发放资金101万元,其中80-89岁老年人9453人,发放资金84万元;90-99岁1035人,发放资金15万元;100岁老人28人,发放资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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