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本人(或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六安市区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可在六安市老龄网下载),申请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照3张。申请表一式三份,村(社区)、乡镇(街道)、区老龄办各一份。
申请注意事项:
1、老人居住地和户籍地分离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2、高龄老人年龄有疑议的,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准证明为准。
3、当年度满85周岁但在申请时间前去世的,家属可凭公安部门证明和死亡证明可领取当年度高龄津贴。
(二)审核和录入
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户籍高龄老人的审核和《六安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的录入和上报乡镇(街道)工作,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户籍高龄老人的审核和《六安市××区××乡镇(街道)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的录入和上报区工作,并同时上报区老龄办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地可依靠基层老年人协会和老龄委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
(三)上报审批
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由区老龄办(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合区人社局(养老信息中心),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库中85周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确认,确定本辖区本年度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单后,填报《六安市××区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和《六安市××区城区户籍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市老龄办。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符合高龄津贴发放人员通知书》退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四)审核确认
市老龄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对区上报的85岁以上高龄老人名单进行抽查,从市城乡居民、城镇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信息库和公安户籍人口信息库中进行85周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并审核确认市城区户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名单,填报《六安市城区户籍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抄报市财政局,并建立健全市区85岁以上高龄老人信息数据。
(五)公示
村(居)、乡镇(街道)在名单审核后汇总上报前,需分别将审核名单公示7天,对名单有疑异的,需重新审核和确认,对无疑异的,按照规定逐人打卡发放。
办理地址: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
咨询电话:市老龄办 0564-3379705 / 0564-337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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