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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随州市: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03 17: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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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件:

1、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新建商品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物业管理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在配偶名下,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申请人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及配偶每年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年,且不得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公积金支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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