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我市2015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我市2015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14485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按此计算,单位和个人的最高缴存额各不得超过1738元/月。
本文地址:攀枝花市:201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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