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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推行“基层组织”模式,加强老年协会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昌吉州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06-17 15: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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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昌吉州各级老龄办积极探索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不断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一、社区(村)党组织﹢老年协会。由社区(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老年协会会长,选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常务副会长,老年协会在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重大活动得到社区(村)党政组织的支持,老年协会得到有效组织保障。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协会。社区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交给老年协会管理,老年协会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阵地,依托阵地开展各项活动,成为老年人快乐养老、互助关爱的家园。

三、农村老年活动室﹢老年协会。结合农村留守老人不断增多的现状,以中心村、人口聚居村建设老年活动室(老年文化大院),建立老年协会组织,让老年人走出家门,在老年协会的组织下开展文体娱乐活动、聊天看报,提高了老年人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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