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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29 1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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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央行规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原贷款利率
调整后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6-30年(含30年)
3.25
3.75
1-5年(含5年)
6-30年(含30年)
3.0
3.5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6月28日(不含)之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2015年6月28日(含)之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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