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老年生活

从此逢人说项斯

文章来源:《中老年时报》 作者:高 深 发布日期:2015-06-30 13:19:4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有的人不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甚至连别人身上的优点也很难发现。更有甚者,即使发现了别人的优点亦不肯承认,更不要说赞扬别人的优点了。
  其实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并给予恰到好处的赞扬,既是一种扬善之举,又是尽了一份社会责任,为人间好人好事送上他应得的鼓励和褒奖,以弘扬正气。
  唐朝有位诗人叫项斯,在他还没有成名之前,有一次写了一首诗,写完拿给当时已经名望很高的诗人杨敬之教正。杨看了他的诗非常兴奋,并大加赞扬,还为此写了一首诗,后两句是“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说项”还由此成为讲人好话、赞扬好事的代名词。
  当今社会风气有些许不理想,有的人不讲文明礼貌;有的人私心太重损人利己;有的人受百姓赋税供养却不为百姓好好服务……尽管负面的事物是少数,它却很显眼抢眼,容易引起关注和议论。其实从社会整体和民族传统着眼,善人善事仍是大众生活的主流。如今相当一些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遇恶不谴责,遇善不褒奖。造成好人不香,坏人不臭。这是一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我认识一位老同志,人们通称他“李老”。李老是位“解放战争扛过枪”“抗美援朝跨过江”的老战士,曾经立过赫赫战功。这位步入人生晚景的老人,有一个嗜好,不论到外地旅游,或在本地外出,只要见到好人好事,总要拿起笔来,给当事人所在单位写一封表扬信。尤其在火车上,在饭店里,在一切公共场合,他习惯翻看那里的“意见簿”(现在已少见了),看看群众留下的意见。若是发现了值得赞扬的美德、令人敬佩的行为,他也会在“意见簿”上写下自己的赞美。即使是在自己家里,儿孙们做了什么有益于公的事情,他也要写篇表扬稿贴在饭厅里,插上一面纸做的小红旗。
  我以为这位老人的嗜好很值得称道。见贤而赞,为好人好事鼓掌喝彩,反映了人们的是非标准,对除恶扬善大有益处。老人赞美的不仅是有益社会的行为,更是赞美了人的高尚道德和优秀品格。
  如今,许多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几乎随处可见。例如在公交车、地铁里不给“老幼病残孕”让座;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高声喧哗;或是排队加塞儿,随地吐痰,口吐脏话等。正直的人们对上述现象不无愤懑和谴责。但是,与其对一些不文明现象满腔愤怒,不如对有礼貌、有道德的行为给予赞扬。赞扬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倡导。即使是在理想的文明环境中,赞扬、表彰也是必要的,正如润滑油对机械之必不可少。不论什么人,一旦他的行为得到适度的赞扬,便会受到激励鼓舞,就可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有上进心的人,也可能思齐而效仿。
  遗憾的是,如今不少人对好人好事,表现出极度的冷漠,就像对身边的某些不良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样。这些人对生活缺乏热情,对社会缺少责任感。因此,在一些地方、一些事情上,好人好事无人喝彩,坏人坏事不受谴责;高尚的行为,被调侃为“作秀”;卑劣的品德,却听任其卑劣。我真诚地希望生活中有更多像“李老”那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把自己的生存状态、生活环境,同全社会的文明礼貌、道德风尚融为一体,见贤而赞,见恶而责,在是非面前,好恶鲜明,让荣誉感、羞耻感主宰人们的言论和行为。
  见贤思齐。赞扬别人的好品德、好行为,就是给自己的人生树立了一个标杆。我之赞人,亦是促己。赞扬别人的同时,已经把自我放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了。

本文地址:从此逢人说项斯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上海市:申请大龄失业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须知 南宁人社开通微信公众号缴社保费,从此告别排队 社会保险“多险合一”网上申报说明(2015年05月)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成都市社保局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2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7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9〕13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 西 省 财 政 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9号 天津市: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6号)
旧书的去处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