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清远市: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办指南

文章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14 09:59:5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办
  一、政策依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通知》(粤府[2006]96号)
  二、申请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长期养老待遇条件的参保人。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有申请人本人签名和打手印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
  四、办理流程: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办理需要盖单位公章)及提供以上材料。
  五、办理地点:参保地社保局待遇计发科(股)
  六、办理时间: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七、联系电话:3369581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清远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