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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设立全国首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

文章来源:江苏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8-20 16: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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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有效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领域投资,苏州市近日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基金规模上,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募资设立规模2亿元的养老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

组织架构上,设立由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组成的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运作方式、收益分配、清算退出等进行专业化管理,并设置专门账户,单独建账、封闭运行。

投资原则上,重点投资养老服务业初创期中小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投资额不低于创业投资企业全部投资额的70%;投资对象为苏州市范围内注册设立的创业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创业投资企业全部投资额的70%;对单个创业企业的投资不超过投资基金总额的20%。

苏州市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在全国属于首创,改变以往政府对企业单纯采取补贴、奖励、贴息等一次投入、一次使用的形式,转为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这是在新常态下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该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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