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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宜昌市:社保医疗全部是个人缴纳的,想问下这个医疗保险的生育险怎么报?

文章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9-02 1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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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8%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您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政策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目前我市推行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生育小孩可报销部分费用,居民参保政策可向户籍所在社区或致电6747184咨询。

另外,根据《关于我市城区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2】111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其生育医疗费未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支付的,由男职工参保单位按规定提交《宜昌市城区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医疗费补助申请表》及《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发票原件等资料,经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核后,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1500元。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局工伤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673115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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