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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15年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9-22 0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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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昆山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府〔2014〕108号)和昆山市委《2015年全市改革要点》(昆委〔2015〕15号)精神,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步伐,通过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服务提标、培育队伍、关爱老人等举措,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推动。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精神及市委养老改革要求,加强前期调研,外出考察学习,梳理政策文件,即将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的思想和目标、改革的重点和任务、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转型升级,出台《关于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资金扶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利用房地产存量资产举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虚拟养老院”服务补贴、养老服务学科补贴等。出台《昆山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考评办法》,将运营补贴与考评结果挂钩,促进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营。研究制定《昆山市虚拟养老院监管考评办法》,从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经费管理、服务质量、运行成效等方面对“虚拟养老院”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落实重点实事工程项目。市福利院分院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全面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居家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完工,区镇虚拟养老服务站点设置到位,虚拟养老服务全面覆盖;新建8家日间照料中心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千灯、巴城推进速度快,提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截止目前,全市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已建成82家,其中,开发区16家,高新区13家,花桥开发区6家,张浦镇9家,周市镇7家,陆家镇3家,巴城镇10家,千灯镇5家,淀山湖镇5家,周庄镇5家,锦溪镇3家。为全市8000多位老人提供助餐用餐、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服务,其中为2000多位高龄、独居、空巢老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

三是推动社会化力量参与。积极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政府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高新区福利院率先启动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淀山湖镇开展“离家不离村”集中养老模式取得实效。全市15家日间照料中心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开发区、花桥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较高。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开办高新区盛爱护理院、开发区康仁护理院、巴城永悦颐养院,形成公办与民办养老并存、优势互补新格局。

四是提升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各区镇福利院都能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要求规范运营,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认真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周庄、巴城福利院管理规范,千灯镇福利院内设警务室,派专人值守老人安全。各区镇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服务队伍建设和护理水平的提高,上半年99名养老服务人员参加省级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和苏州初级护理员培训班并取得等级证书。设立养老专业扶持基金,加强与昆山登云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积极落实养老护理人员持证补贴发放和特岗补贴发放,不断调动养老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积极开展老年精神关爱行动,花桥、周市、张浦等区镇通过实施“温暖空巢”、“幸福门铃”、“舞动夕阳”、“老漂族”等老年精神关爱活动,帮助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重建社会关系,缓解他们的孤独感。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一些区镇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充分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严重不匹配的矛盾;有的社区和村存在日间照料中心建成不运营现象;有的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个别区镇对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较低。

二是服务能力提升还不够快。各区镇普遍存在服务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单一以及专业人员的缺乏。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大多都比较单一,有的只提供对外开放休息及娱乐活动,没有解决助餐送餐服务,形同活动室,或是只解决助餐服务,而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康复保健等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机构养老存在城区一床难求、区镇闲置的矛盾,需进一步推进区镇敬老院开展社会老人寄养服务和公建民营转型。养老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护理人员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不高,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三是社会化参与还不够多。社会参与养老事业程度不够高,市场主体培育扶持亟待加强,多元投入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区镇在养老工作上转变政府职能,发挥社会组织、民营资本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上力度还不够大。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比率,与现代民政示范70%的指标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对今后昆山养老服务工作的思考和打算

一要抓好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各区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加大社会化扶持力度,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深化医养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网络信息化等机制,切实按照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责任分工,加大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要加快重点实事项目建设。市级层面主要做好市福利院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城投公司联系,加快市福利院分院工程装修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搬迁工作。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积极推进,特别是进度缓慢的区镇要加快进度,特别是尚未开工的地方要立即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全年重点实事工程及十二五规划任务。

三要推动社会力量发展。各区镇要逐渐转变政府职能,采取招投标、公益创投、委托运营、兑现相关扶持政策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组织、民营资本等社会力量来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同时,要在现有基础上,扶持培育先进典型带动或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向更深、更广、更高方向发展。

四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资金扶持政策,加强与中等专职和大专院校的合作,通过开设养老护理专业,或委托培养等形式,鼓励学生报考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加强专业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加强现有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考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作者:昆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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