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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方面有什么权利?

文章来源: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0-10 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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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未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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