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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昌吉州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文章来源: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0-10 15: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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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经济新常态,保障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我州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此举将极大的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近年来州人社局积极研究社会保障政策,根据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制定多项惠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待遇水平。此次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根据国家、自治区要求,对我州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严格测算之后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2014年全年,我州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057万元,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后,预计每年生育保险基金将减少收入3500万左右,各类参保企业也得到了实惠。年初我州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标准,顺产费用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2000元,助娩产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剖宫产费用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等。同时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按相应标准的50%享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

今后,我州还将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适时调整缴费费率,调整参保职工待遇水平,努力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州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乔隆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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