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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0-16 21: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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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着手开展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一是印发通知

向全市印发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通知,明确缴费标准、参保所需资料、享受待遇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

二是确定承办城镇居民参保工作的单位。

通过审核,确定承办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或社会保障所,签订服务协议,向社会公布承办参保工作的机构名单。

三是统一规范城镇居民参保业务管理。

全市统一规范城镇居民参保工作流程及要求;明确便民原则,继续实施“一站式”服务;统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已缴纳”专用印章及使用。

四是加强协作,做好特殊群体参保缴费。

加强与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在校学生、困难家庭救助人员、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员的参保工作落实。

五是建立城镇居民参保进度周报制度。

各县(市)经办机构每周五向市医疗保险中心上报城镇居民参保进度周报,反馈参保情况信息。

六是加强宣传工作。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如制作“通告”等,在人员相对集中的生活区、学校、医院等公众场所进行全方位张贴,对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待遇调整等政策广为宣传,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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