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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在“敬老月”期间表扬褒奖2015年度孝亲敬老好家庭好公民

文章来源: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11-05 1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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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宣传孝亲敬老先进典型,促进全社会的敬老助老意识增强和行为自觉,助推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成都市孝亲敬老好家庭”、“成都市孝亲敬老好公民”评选活动。经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评比、推荐、公示及审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通报表扬了姜春等22个“成都市孝亲敬老好家庭”、伍仁丽等45名“成都市孝亲敬老好公民”,先进名单已在成都日报、晚霞报等媒体上进行刊登,并将以多种方式宣扬“好家庭、好公民”的先进事迹。

按照市老龄委的部署,各区(市)县也积极开展了孝亲敬老好家庭好公民的评选表扬活动。据统计,受到区(市)县表扬的“好家庭”158个,“好公民”185名,受到镇(乡)、街办表扬的“好家庭”658个,“好公民”1515名。

全市此次评选表扬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动员,广为宣传,分层通报褒奖了孝亲敬老的先进典型,引起了较强的社会反响,进一步营造了我市孝亲敬老的良好氛围,积极传播了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的正能量,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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