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需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公租房另需租赁协议和缴纳房租收据。
注:1、每户每次(夫妻双方提取合并计算)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每年限提一次。
2、审查无房标准:①不认可曾有住房现已“失效”的无房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无贷款记录,无购建房、大修住房、还贷提取记录。
本文地址:株洲市:我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