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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创新维权方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淄博市老龄办 作者:孟凡永 发布日期:2016-01-26 16: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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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老龄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将“加强老年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和“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列入了“法治淄博”建设。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老年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使老年法规政策得到普及,全社会尊老敬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老年人自我维权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提升了全市老年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各区县全部建立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站)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活动,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维权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联合市司法部门,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和“维护老年人权益律师服务团”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得到切身法律服务。(孟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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