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政策

洛阳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准入条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18 20:03:3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洛房公积金〔2016〕2号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项目准入条件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经中心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研究,现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准入条件调整如下:

将高层住宅封顶的准入条件调整为20层以上的楼盘主体满2/3可办理项目准入,待楼盘封顶后进行二次勘察,确认封顶后发放贷款。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2月17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洛阳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