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政策

盐城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24 14:31:0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盐房公积金〔2016〕6号

各县(市、区)管理部、市中心各处部,住房公积金各承办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2月19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盐城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