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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多举措确保大病保险新老制度平稳过渡

文章来源: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2-29 1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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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起,《衢州市大病保险办法》正式施行,参保人员将根据新政策享受大病保险相关待遇,为了确保大病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我局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解释工作。该办法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局依托公众微信、政务微博、区人社局网站等宣传阵地,公布保障范围、补偿标准、结算方式等政策要点,提高政策知晓率。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准则,从待遇水平、报销手续等多个方面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对大病保险政策的认识,避免群众误解、重复跑腿等现象。

二是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因参保人员在2015年度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产生的费用纳入到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在受理补偿申请时会涉及到专业医学知识,为避免工作人员在经办过程中出现拿捏不准的现象,我局定期召开业务培训讨论会,组织学习领会政策,统一口径,分析讨论疑难案例,不断补充专业知识,规范业务经办流程。

三是严格审核把好基金支出关口。格列卫、力比泰等15种特殊药品价格相对昂贵,患大病群众实际补偿也得到了明显提高。为确保大病保险基金合理规范使用,我局严格核定药品使用适应症、规格、剂型、用法用量等情况,对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进行逐项初审、复审,发现存疑的报销案件要求参保人员补充证明材料,确认无误的报销案件及时做好结算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享受大病保险的患者人均获得了3.46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

(衢江区社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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