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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鹤岗市:《社会保险法》宣传(二)—基本养老保险

文章来源: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3-01 15: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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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提供基本养老生活保障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分别覆盖

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三种养老保险制度,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0、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人是谁?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构成方式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2、参保人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如何缴费并享受待遇?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具体可参照国发【2014】8号文件。

14、个人能否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以。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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