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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文章来源: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3-14 1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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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最高可贷60万元◆农民工、个体户可缴公积金◆房租提取标准确认

为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确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的调整。

最高可贷60万元。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不区分首套房、二套房,全面实施异地贷款业务,对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提供公积金贷款。

农民工、个体户可缴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使这部分群体能享受到公积金优惠政策,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房租提取标准确认。无房户每年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为简化提取手续,根据我市市场租金水平,从今年起,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商品房房租提取公积金按每年每户12000元标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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