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有关2016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2016年全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我市将调整城镇居民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和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具体为:从2016年度开始,城镇居民办理新参保手续的时间由原每年1月-8月调整为每年1月—6月,7月起不再办理当年度的新参保手续(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具有本市户籍,7月1 日以后仍可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9月1日至12月25日为已参保居民下年度续缴保费时间;2016年7月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140元,未成年居民和高校生120元。
2007年和2013年,柳州市率先在全区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止目前,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70.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全市参保城镇居民得到了较好的医疗保障。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由于2016年居民新参保缴费时间与以往相比提前了两个月,为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请居民尽快于6月底前办理新参保缴费手续。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讯员:彭 霞
2016年 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