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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南昌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5-24 20: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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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确保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信息的正确、完整,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同时配合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我中心决定再次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的全面清理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在南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登记且账户状态正常的缴存单位和职工。

二、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21日开始,7月31日前完成。

三、清理内容

1、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2、缴存职工身份证信息。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仍为15位数的,以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或不匹配的。

四、清理程序

已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缴存单位:

1、核对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操作系统,进入“单位账户管理”—“单位信息变更”页面,核对单位缴存基本信息,如发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电话号码、邮编等信息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可在网上业务系统直接修改;如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等信息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审核盖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变化的,同时还需提交《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印章登记卡》;

2、核对缴存职工身份证信息。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操作系统,进入“个人账户管理”页面,核对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如发现职工身份证号码为15位且属于正常升位的,可在“个人信息变更”页面进行修改。如发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或不匹配的,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审核盖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修改表》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至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对变更人数超过10人的,同时还需提交《信息修改表》的电子数据。

未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缴存单位:

1、核对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查询单位基本信息,如发现单位基本信息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审核盖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变化的,同时还需提交《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印章登记卡》;

2、核对缴存职工身份证信息。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查询单位缴存清册(可带u盘拷贝回单位逐一核对),如职工身份证号码15位或者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或者不匹配的,需提交单位审核盖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修改表》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常15位身份证号升18位的除外)至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对变更人数超过10人的,同时还需提交《信息修改表》的电子数据。

五、有关要求

各缴存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的清理核对工作,及时、准确核对缴存登记信息,并尽快按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86719227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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