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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眉山市:租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章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6-15 1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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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房条件: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在本市工作,且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

以租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婚姻证明);2、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在当地无房产情况的证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3、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随身携带一张职工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原件以及复印件。提取额度:职工按年提取支付租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元。

另注:一. 缴存人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本人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可用于父母、子女购房和还贷。二.提取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

特别提示:1.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申请出具查房单;2.持我中心开具的查房单和房屋租赁合同到房管局开具家庭无房证情况的证明;3.持所有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提取。

有疑问请拨打12329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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