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社险【2016】6号文件通知,我市2016年度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910元。财务审计科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员工调整其缴费基数,由上年度的2623元缴费基数提升至2910元。同时管理和维护了参保人员信息,按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
本文地址:枣庄市:调整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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