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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二手房是否可以公积金抵押贷款

文章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01 1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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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二手房已全额付款的,不能再以该套住房购房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额付款购买的二手房,符合条件的,2016年12月31日前,可在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具体业务咨询电话:283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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