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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19 05: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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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购买本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贷款必备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如发薪单位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能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手续的,出具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借款人配偶收入的认定依据;6、乌市辖区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二、贷款分项所需资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3)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建议也可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首页 >政策业务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 >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范 (2015)查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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