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鞍山市:单位办理补缴公积金时应提供的材料

文章来源: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0-08 11:34:2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鞍山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